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
深度关注|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
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

这样的云庭审必须点赞!

发布时间:2020-08-05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中国法院新闻讯(杨蕾)近日,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云上法庭程序,网络庭审、在线调解、快审速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。该案件于当日立案、当日庭审、当日结案,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。

  该案原告杨某于2001年4月11日向被告邢某、辛某购买一套房屋,但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近日,因杨某将搬离通化市二道江区,欲将房屋出售,故杨某与邢某沟通,希望其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但邢某早于2001年卖给杨某房屋后搬到了长春市居住,并且因其妻子辛某患脑血栓疾病行动不便,不便协助杨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故杨某诉至二道江区法院,请求依法办理过户手续。

  承办法官衣思了解基本案情后,考虑双方对于房屋买卖的事实无异议,该案件事实清楚,权利义务明晰,遂组织杨某通过网上立案、网上缴费完成立案流程,并与被告邢某、辛某沟通,争得其同意放弃答辩期,于当日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庭审。庭审前,书记员与邢某微信沟通,指导其关注出庭微信小程序并完成登录。庭审时,经过衣法官沟通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: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,被告同意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过户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原告承担。

  随后,双方当事人通过网上庭审程序直接对庭审笔录进行了核对签字确认,整个庭审过程仅用时30分钟。这看起来快捷、高效的30分钟,背后是法官和书记员充足的准备。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很惊讶,没想到时间如此久远,双方又在异地,居然可以这么快的处理完毕,不禁为法院快捷高效的办案点赞!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