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讯(纪孟杰)为充分发挥检委会对重大案件及检察业务的定向把关、宏观指导和内部监督作用,2021年以来,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,紧紧围绕检委会职能定位,采取多项有力措施,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工作,通过全面提升检委会决策能力和议事水平,有力推动检察整体工作更好更快发展。
改变作风,由被动“等米下锅”向主动“点菜上桌”转变,助推委员履职素能全面提升。坚持带头办案学习,发挥示范引领效应。结合部分委员系院领导的双重身份,不断深化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,优先办理典型、疑难、重大、有影响的案件,通过直接办案倒逼检委会委员持续学习业务知识、更新监督理念以及提高专业能力素养,进而充分发挥检委会委员的办案引领作用。
拓展形式,由“单一封闭式”向“多元开放式”转变,助推检委会功效全面发挥。建立青年干警定期列席制度,实现“内劲”激发。充分发挥检委会锻炼业务骨干、加强梯队建设的平台作用,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和疑难问题,安排不同业务部门的青年干警列席会议,既有效提升青年干警案件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,也充分发挥青年干警思维新颖、理论扎实等特点,为案件讨论提供更多可借鉴的意见建议。
更新理念,由传统“重议案轻议事”向新型“案事协同推进”转变,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。时刻筑牢案件质量防线。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“生命线”,牢记检委会是案件质量“最后一道关口”的职能定位,切实做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定向把关。对于提交讨论的案件,要求提前3至5天通过统一业务系统将相关材料推送给每个委员进行研究,并于正式讨论时借助多媒体示证系统直观展示案件全貌、再现案件事实,切实增强委员审议案件的亲历性,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“铁案”。同时,秉持案件精品意识,以“精品办案、办精品案”的双重标准,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。
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|